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社保缴费计算公式
用社保缴费基数计算社保,如下: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社保退休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计算公式: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纳税计算公式
1、销售额=含税销售收入/(1+17%)2、含税销售收入=销售额*(1+17%)=销售额+销售额*17%=销售额+销项税(或进项税)3、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17%)*17%=销售额*17%
地税计算公式
常见地税税种税率及计算方法1、营业税(不同行业税率不同)一般性服务行业:5%,包括咨询服务、货运代理、广告业、金融保险、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特殊行业:建筑工程安装业、邮电业、交通运输:3%娱乐业:20%计算方法:=营业收入*税率广告业、货运代理业:=(收入-成本)*5% 代表处(外资)、办事处(内资):按费用核定收入纳税(将费用换算成营业额)计算方法:营业收入=总费用/(-1-15%)营业税=营业收入*5%代缴代扣业:劳务中介、物业管理:=(收入-成本)*5%2、城建税 1%、5%、7%教育费附加3%、河道管理费1%、地方教育附加2%计算方法:增值税+营业税*税率增值税+营业税*税率(注:外资企业不交教育费附加)3、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业)3%、4%文化体育业:计算方法:=(收入-成本)*3% 广告业:计算方法:=(收入-成本)*4%4、个人所得税(税率:5%—45%见附表)境内人士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2000)*税率-速算扣除数境外人士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他:如一次性意外收入(如中奖等):=收入*20%5、印花税账本印花税:建账开始,每本账应贴一张印花税票(5元/张)实收资本印花税:=实收资本*万分之五合同印花税:=合同交易金额*万分之五企业所得税税率目前是按所得税法规定核算的企业所得额小于3万按18%,3万-10万按27%,10万以上按33%
加班费计算公式
一、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二、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三、分类计算: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