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如果车贷结清后还显示有剩余金额待还款的话,建议客户看看是否有标注什么名头,有可能是客户当初申请车贷时顺便申请了代办解押业务,此费用是代办解押的服务费。除此之外,也可能是客户实际并未还清导致,也许客户只是偿清了本金,还有部分利息未还完;或者客户以为已经还清了,但其实还有一期款项需要还,当初车贷是从放款次月才开始还的,客户误以为放款当月就开始还了,记错了还款期数。还有,大家需要注意,刚刚操作还款进去的时候,款项尚未到账,信息自然不会更新。客户可以刷新一下页面,也许就不会有待还金额显示了。如果客户不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打电话咨询一下客服人员。若是汽车消费金融公司故意收取额外费用,那客户是可以拒还并收集相关证据进行举报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2.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3.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4.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