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东原则上要求完成出资后,不得抽逃出资。单个股东退股。可以将股权转让其他股东,或者转让给外部人员,但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在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和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