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原则上应该平均分配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难以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会根据财产的形式、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进行分割。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啊
1、个人婚前财产及婚姻期间内取得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归个人所有,不需要分配。
2、婚姻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法院判决时,一般平均分割,同时,根据财产情况,对女方及子女的利益予以适当照顾。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夫妻感情不和离婚,财产按照以下标准分割:1.离婚时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3.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5.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感情不和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时应由请求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确认双方感情确实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律规定应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如果不能证明感情已破裂,则不利于法院判决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如何离婚
一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二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签了离婚协议,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