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护照申请后,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但不包括节假日和邮寄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的,申请人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护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