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