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布局民生大计的“十一五”规划将给亿万民众带来更多的雨露滋润,确保中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上稳步前进。 看点: 1.“计划”让位“规划”。 延续了50多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首次变成“规划”,耐人寻味。 2. “先富论”,将在“十一五”规划中转变为“共同富裕”的主调,以缩小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扭转社会两极分化的趋势。 3. 规划将添加更多关注民生、体现民意的表述,即在对改革和发展成果的共享中更加注重利益兼顾,各个层次的老百姓将切身感受到“十一五”带来的实际利益 编辑点评: 我们相信正在酝酿编制的“十一五”规划不单纯是一个蓝图,更是政府对芸芸众生的郑重承诺,它不仅仅是事关未来的5年,更关乎今后一个时期的国计民生,以及社会各个阶层的命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