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院会通知对方。最重要的标准是双方的关系是否破裂,无法挽回。众所周知,感情是无法代表的,夫妻双方必须到庭,法官才能判断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无法挽回。因此,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殊情况,离婚诉讼要求双方参加审理。因此,法院将通知对方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除非对方被宣告失踪。通知方式包括电话邮寄开庭传票、现场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