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的规章。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B划分。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过程中,应按本规范各章一般规章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本规范附录C的格式记录。
3、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附录D的格式记录。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章;
a、抽查样本均应符合本规范主控项目的规章。
b、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本规范一般项目的规章。其余样本不
c、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
d、其中有允许偏差的1.5倍。
4、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达到本规范的规章。
5、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符合下列:
a、应具备本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章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b、应具备表13.0.6所规章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c、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