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法强拆责任人一般是政府的拆迁管理部门,起诉时,征收主体为被告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一般情况下是市县级人民政府。首先要确定征收行为的存在,即收集政府征收行为的证据,例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征收决定,就能证明征收行为的存在。其次,在强拆过程中也要收集被强拆的证据,被强拆时一定要报警,保存好报警记录及通话录音,一般出警人员会告知系政府拆迁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范围,此时不要认为警察不作为而生气失去理智,这句话儿对日后维权很重要,一定要把证据固定下来并保存好。
一、合同到期了被强拆合法吗
合同到期了被强拆是否违法,应当看该强拆的行为是否经法院判决认定。强拆可能合法也可能违法,因为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如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那么强拆不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二、房屋遭遇法院强拆怎么办
房屋遭遇法院强拆:1、第一,被强拆之前,司法强拆如果违反上述规定,那么被征收人可以提出异议,审查准予执行裁定作出程序和实体方面是否合法,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不得作出准予执行裁定:(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六)超越职权;(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因此,凡存在以上情况的,准予执行裁定是违法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
2、第二,被司法强拆之后,强拆违法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在法定的复议、诉讼期间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据此,可以知道:(1)司法强拆需满足两个前提:一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二是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什么都不做。(2)司法强拆的申请主体只能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房屋征收部门的自然资源部门、街道办、住建局等主体均无权申请司法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