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受理; 2、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到居住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服务窗口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办证条件手续齐全的,2日内报县 (市、区)公安 (分)局; 手续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详细说明原因。 二、桂林市居住证办理条件. 1.已经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登记办理材料:1.本人 身份证 2.缴纳五险的材料、住房证明材料 (补办登记);办理地址:所在地派出所) 2.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