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任意解除权的五种情形:
1、承揽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
2、运输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
3、保管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
4、委托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
5、旅游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