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以下这些:
(一)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一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
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
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
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备实施。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
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