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明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
2、就业失业登记表;
3、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两张两寸的免冠彩照等材料。其办理失业证明之后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办失业证需要的条件:
1、主体条件,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转失业人员以及有就业要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且具有当地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