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房屋权属变化是不需要交契税的。房屋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是房屋买卖中国家规定必须交的税收。离婚房屋权属变化并不属于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范围内,所以不需要征收契税。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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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的规定_x000D_
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