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监护人与学校责任的分担规定如下:对于未满8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伤害的,学校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除非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年满8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伤害的,学校承担过错责任,有过错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_x000D_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