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孟令兴曾长期在东北地区从事粮食工作,先后担任辽宁省农垦局粮食部部长、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副局长、东北粮食局副局长等职务。2003年至2010年间,孟令兴担任东北粮食局局长,是当时的省级单位正厅级领导干部。东北粮食局是国家粮食行政管理机构,是我国粮食生产和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孟令兴担任局长期间,东北地区的粮食生产、收储、供应等工作得到了明显改善,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不过,据媒体报道,孟令兴担任东北粮食局局长期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质疑。例如,有人指责他在粮食调度和储备方面存在失误和违规行为,甚至涉及贪污腐败问题。但这些指责并未被证实或得到官方的公开回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各级公务员工作需要,分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四个级别。其中,国家级公务员分为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省级公务员分为厅局级、处级、科级;地市县级公务员分为县处级、乡科级、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