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签了月嫂合同不想要了可以退款吗
应该根据情况加以判断。
1.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不会退款;
2.合同签订后被认定为无效或是可撤销,可以要求退款;
3.出现合同中约定的退款情形可以要求退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怎么确定合同的有效性
确认合同有效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
2、合同必须具有对价或约因;
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三、月嫂与雇主的法律关系如何认定
月嫂与雇主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家政公司以公司名义与雇主签订合同并由月嫂提供服务的方式;另一种是雇主通过中介公司或者熟人介绍,聘请到家做月嫂。前者属于家政服务合同关系,通过《民法典》来调整。
即,如果家政公司以公司名义与雇主签订合同并由月嫂提供家政服务,月嫂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给雇主造成损失的,应由家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者属于家庭自雇保姆,雇主和月嫂之间是雇佣劳动关系,即劳务关系,也由《民法典》来调整,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