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
1、公司被收购不存在赔偿员工的情形,但是员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
2、如果因公司收购而解除合同,员工则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无补偿。如果原公司要裁员,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赔偿金。
3、按照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二、被收购公司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被收购了,对于原公司的员工工龄有两个处理方式:
1、劳动合同继续与新公司有效,工作年限计入到新的公司;
2、劳动者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公司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然后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