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复效的条件:(1)投保人向保险人作出申请复效的意思表示;(2)被保险标的符合投保的条件;(3)投保人及保险人就停保期间的相关费用达成协商一致;(4)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复效申请。保险合同的复效是指导致保险合同中止的法定事由消除后,具备相应的条件,其效力即行恢复如未中止前的状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