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解除对财产的保全,所以车主想要回车辆的,可以向法院提供一定的担保。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车辆被人民法院保全后,车主不能对车辆进行处理,而车主可以提供担保解除车辆保全,如果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异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车辆被人民法院保全后,车主不能对车辆进行处理,而车主可以提供担保解除车辆保全,如果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