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普通税率是指根据WTO规则,针对所有WTO成员国货物征收的税率。最惠国税率是指根据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贸易协定或多边条约中,承诺给予对方的最低进口税率。暂定税率是指根据国家需要,暂时性地对某些进口商品征收的税率。特别优惠税率是指为鼓励某些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进入我国市场而设定的减免关税的税率。目前,我国正逐步削减普通税率,并通过自贸协定等方式扩大最惠国税率的适用范围,同时在某些行业或特殊情况下,暂定税率和特别优惠税率也仍然具有一定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关税条例》第十五条 我国进口税率主要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在国务院关税税则中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