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是离婚者的重要身份证明,关系到离婚者自身的经济和权利。但是,离婚证遗失时,如果户籍上的婚姻状况表明离婚,就可以了。如果户籍上没有离婚迹象,根据民政部的有关规定,结婚证遗失、损毁的,不能补办,但可以出具离婚证明。通过以上方法,可以解决离婚证丢失的问题。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拿到该证明书才可以办理离婚。
一、结婚证补办手续
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配偶死亡如何证明夫妻关系
需要死亡证明。如果结婚证丢失,是可以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并且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程序如下:当事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的,可以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须持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向原婚姻登记管理所在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1、本人户口证明户口卡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出国人员指护照。所使用的姓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由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印章身份证或户口卡丢失者,须持由派出所出具并加盖派出所印章的原身份证号码证明或户籍证明。2、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何时何地与何人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至今是夫妻关系因结婚证丢失,同意前去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单位盖章。由本人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劳资部门出具。没有人事、劳资部门的单位可由代管人事档案的部门出具军人由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城镇居民由所在居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的主管部门出具农村村民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出国人员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3、查档证明。内容:档案字第号、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结婚证字号及登记日期和承办机关全称,出证部门盖章。由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档部门,根据原婚姻登记档案的记录如实出证。4、双方近期三寸半身免冠平光纸合影像片三张或二寸单人像片各三张。5、个人声明。用16开纸写明申请补办原因、理由、用途,并表明丢失的结婚证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签字并按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