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军粮差价补贴指对于高于国家规定的军粮筹措价格的差价部分所作出的补贴,该补贴应当由我国财政部门作出。我国《军粮差价补贴款专户管理办法》规定,军粮差价补贴款的使用范围包括有供应给驻地部队的大米、小麦粉成本价与军供价的差价开支;部队按随行就市原则从市场购买油、豆、料的成本价与规定的军供价的差价开支等。《军粮差价补贴款专户管理办法》第三条_x000D_
军粮差价补贴款的使用范围为:各地粮食部门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政部、国内贸易部、国家粮食储备局联合印发的《军粮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给驻地部队的大米、小麦粉成本价(含必要费用和合理利润,下同)与军供价的差价开支;部队按随行就市原则从市场购买油、豆、料的成本价与规定的军供价的差价开支;部队按规定向有关人员支付的退发差价开支;总后勤部统筹以实物供应部队的“前运粮”的差价开支;加工野战食品用粮的差价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