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青海省慢病门诊报销是指在青海省内规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在规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申请人需提供医院处方、门诊发票、个人基本信息等相关手续,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标准如下:一级医院为基本医保定点机构的,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为基本医保定点机构的,报销比例为80%和70%;非基本医保定点机构医院为,报销比例为50%。值得注意的是,报销金额的计算是按照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实际支付费用的50-90%来计算,并且不含抗癌药等特殊药品。同时,申请人还需持有相应的医保卡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二十条 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和单位,应当遵守医疗保险制度,维护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公正和合理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