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肯定是死刑了,无期徒刑并不是真的要做一辈子的牢!
中国最高刑是死刑,然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死缓是死刑的执行形式,并不是独立的刑种。
死刑没有立刻执行,就是死缓。死缓两年后要么执行死刑,要么减为无期。前者是少数,大部分会执行无期徒刑。因此理论上可以将死缓等同于无期徒刑。
在中国的刑法理论中,是不认可超长有期徒刑的,一般数罪并罚不会超过25年。
而无期徒刑以前理论上可以减到13年,造成许多司法腐败,后来收紧口子了。
无论13年还是25年有期徒刑,与死刑之间的跨度太大。给人感觉只要留了一条命,就可以通过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各种途径逃过应该承受的刑事责任。
现在一般不轻易判死刑!例如故意杀人应该判死刑,但杀人犯有自首情节,就减轻处理,降为死缓或无期,而不管其他犯罪情节恶劣程度。
老百姓因此很不满。
如果扩大有期徒刑期限,比如50年甚至更高,缩小与无期徒刑之间的跨度,对潜在的犯罪分子震慑力会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