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由买东西的人的所在地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协议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即若网络购物双方在合同的管辖上签订有协议,应遵守协议。当事人一旦选择了唯一确定的管辖法院,则不得随意进行变更。
2、法定管辖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管辖协议或者协议无效时,则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进行法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网购纠纷的当事人应该由卖方的住所地,或者是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