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羁押日期这样折抵刑期: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管制,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