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审查起诉不予起诉的区别是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法院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1月+1.5月+1月+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案件审限最长为1.5+6.5=8个月。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什么时候算审查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审查起诉多长时间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多长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