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追债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有借条如果起诉需要准备哪些重要材料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债务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来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百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度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