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需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一、继承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二、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要带哪些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