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原告注意事项:
1、仔细审查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2、提交财产清单。因为离婚纠纷的财产纠纷是一起处理的,法院按有争议的财产数额收费,法院会要求原告提交财产清单;
3、掌握立案前后的时间段。立案后,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询问立案人员什么时候可以转到民庭或者哪个法院,然后及时联系法院法官;
4、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件。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一般情况下,银行存款、股票账户等具体证据不能在诉讼前进行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进行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