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和诉讼离婚时,孩子的判决原则如下:1、未满两岁的孩子原则上应当交给母亲抚养,特殊情况除外;2、两岁到八岁的孩子应当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则有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方式判决;3、八岁以上的孩子应当以孩子的意愿为主要参考标准,夫妻双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强行改变孩子的选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