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未经过购房者同意,卖家私自将房屋抵押或者出售给第三人。2、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证蒙蔽购房者来进行房屋的买卖。3、出卖人在房屋已经抵押或者已经出售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事实将房屋再次出售给购房者。4、开发商故意隐瞒购房者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5、购房者所购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严重格导致不能交付使用的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质量问题检验确实不合格。6、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7、无故延迟交付房屋超过三个月的合理期限。8、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在房屋交付一年内都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9、未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代理人私自出卖房屋,这里包含父母擅自出让子女房屋的。10、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里包含未成年子女私自签订买卖合同。11、以胁迫或者强制的手段违背购房者意愿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12、乘对方处在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13、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14、口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
一、商品房买卖哪些情况可获双倍赔偿呢
(1)和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在第一位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方又将房屋出卖给另一位购房者。
(2)开发商方故意向购房者隐瞒项目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信息,或者向购房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而诱导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
(3)开发商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导致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付款。
(4)所出售的房屋已经被抵押,但出卖时隐瞒这一事实。
(5)交房时,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并且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那么3%以内(包括3%)部分的房款额由出卖人返还给买方,并支付利息。超过3%部分的房款额,出卖人双倍返还买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