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网上办理社保卡方法/步骤
申报条件及资料:
第一,办理社保卡的人员必须已购买社保,首次办理,即新办理用户;
第二,需提供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非本市户籍或本市户籍但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障卡申领数码照相回执》号码。
1.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以后:打开电脑浏览器,登陆网站,后点“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窗口登录”进入网上自助办理登录页面;
2.登陆网上申报社保卡网站:进入登录界面,选择相应的“业务类型”,“业务对象”,“相关业务”,“查询办理”选项,输入正确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选项,登陆进入申报系统;
3.个人信息核实:点击左方菜单:(第一步)个人信息核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标星号的必填,如没有公安照片人员的信息,要手工录入“照片回执”项,照片回执如是从相馆照社保卡照片获取,若已存在公安照片,则照片回执处不用输入,系统已默认,填写完后检查,点提交;
4.打印申报表:页面会自动跳转至“(第二步)申报登记表打印”,点击“下载登记表”或者“打印登记表”:“下载登记表”表示下载生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word文档,用于打印店的打印;“打印登记表”表示直接网页打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适用于装有打印机的用户;
5.打印继续缴费单:页面会自动跳转至“(第三步)”缴费单打印,点击“下载缴费单”或“打印缴费单”:“下载缴费单”表示下载生成《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word文档,用于打印店的打印,“打印缴费单”表示直接网页打印《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适用于装有打印机的用户;
6.个人缴费:完成缴费单打印后即完成整个个人网上申办流程,申办人须持《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到工行、农行或建行交费,领取财政收据,办理领卡与激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