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是错误的。男女双方选择离婚的,应当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一方在离婚前有转移财产行为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在离婚后发现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共同财产分割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审理后,发现情况属实的,应当给予支持,对共同财产再次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