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通常由三部分组成:标题、正文和签名。
1、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字体略大,有两种写标题的方法,一是直接由文种名组成。二是写上收据或收据字样;
2、收到的钱物数量、物品种类、规格等情况应写在正文正文中;
3、签字签字一般要求写上物的个人或单位名称,签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加盖公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