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首先代替他人处理违法扣分,不能从中牟取经济利益,否则会有相应的处罚。
2、代替他人处理违法扣分,只能是处理普通的电子眼违法记录。否则不能办理,严重的还会被拘留。
3、代替他人处理违法扣分的,需要到交警部门进行绑定非本人的机动车,并且需要进行面签。
4、一个驾驶人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历史记录不能超过五辆车,否则不能进行绑定。
5、一个记分周期,一个驾驶人只能处理三辆机动车的违法记录;一个记分周期,一辆机动车只能使用三个驾驶人的驾驶证处理违法扣分。否则消分的业务会被暂停,并且会被重点监管。
6、在交管12123代替他人消分的,需要通过网络面签,并且一次只能绑定备案一辆机动车。
7、交管12123处理他人的违法扣分,只能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的违法记录,否则不能办理。
在帮助亲朋好友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时,需要符合以上的情况,才可以继续代替消分。不过在帮忙消分的时候,最好是代替扣分在6分左右,否则会影响到自己的驾驶证使用。除非是准备到驾驶证的记分周期结束时间,才可以帮忙扣6分以上。
比如刚刚帮忙代扣9分违法记录,自己在驾驶机动车发生违反道路交通禁止标线的违法行为,被交警现场抓到扣3分,那么这种情况驾驶证就会被扣留,影响到驾驶证的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在5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对考试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