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未遂构成犯罪吗?

律师回答

构成犯罪。招摇撞骗罪应属结果犯,存在未遂状态。行为犯是指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无需发生特定危害结果,即可成立既遂的犯罪形态。这里的“特定危害结果”,既包括实际损害结果,也包括现实的危险结果。相反,那种不仅实施刑法分则规定构成要件的行为,且还必须发生特定危害结果才成立既遂的犯罪是结果犯。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的条文规定,没有“情节”或“数额”的要求,似乎行为人只要实施法条所规定的行为,就应认定为行为犯,构成犯罪既遂。

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例如普通机关的行政干部冒充公安机关的干部,普通国家干部冒充高级职务的国家干部等。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如冒充党团员、高干子弟、烈士子弟、私营或集体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采购员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不能构成本罪,达到犯罪程度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犯罪。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通俗地讲就是到处行骗,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一般都具有连续性、多次性的特点。如果行为人只有一次这种行为的,原则上不宜以犯罪论处。上述两种要素必须同时具备并存在有机的联系,才符合招摇撞骗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出于虚荣心仅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但并未借此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坏构成招摇撞骗罪。如果行为人既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但并未借此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不构成招摇撞骗罪。如果行为人既有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又有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未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手段的,即两行为之间不存在有机联系的,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其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或者荣誉待遇,甚至是为了骗取爱情,玩弄异性等。但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强奸的故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那就是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了。例如冒充缉私人员,威胁走私分子交出走私物品;冒充司法人员,逼迫被告人家属与之发生性关系等,都应分别以抢劫罪、强奸罪等论处。如果不只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例如,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出于虚荣心的,单纯为了达到与他人结婚的目的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为了顺利住宿或购买车船票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都不构成本罪。

招摇撞骗罪是职务犯罪吗

关于招摇撞骗罪是职务犯罪吗的法律问题。

一、招摇撞骗罪是职务犯罪吗

招摇撞骗罪不属于职务犯罪,我国《刑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二类:

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

二、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有哪些

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对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情形具体细化,只有部分地方高院制定相关标准。一般而言,是否界定为“情节严重”,主要考虑:

1.是否存在多次招摇撞骗;

2.是否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权威;

3是否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来作为情节加重犯。

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判多久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二款,“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即对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量刑幅度内,处以较重的刑罚;情节严重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处以较重的刑罚。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主要是考虑到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职责,与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有必要对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威信给予特别维护。

触犯招摇撞骗罪的行为人,一般是利用被害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信任,以及对公职的向往和虚荣的心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被害人实施诈骗行为,满足自己对物质和非物质利益的欲望,伪造自己的真实身份,侵害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社会威信。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因为一时的鬼迷心窍,做出让自己后悔终生的事情。同时,社会民众在没有充分调查和确认的基础上不要轻易相信他人,注意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避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相关内容:招摇撞骗罪的手段有什么?

一、招摇撞骗罪的手段有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二、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

(5)犯罪目的的不同。

三、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

(1)前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虽然也有“诈”的成份,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即对财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吓,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而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前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其直接侵犯的不仅可能是财产权,也可能是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只能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如果招摇撞骗的金额过于的巨大会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么在对招摇撞骗罪进行量刑时不仅会根据造成的非法利益,同时还是会根据招摇撞骗的次数、造成的后果以及冒充的对象来量刑的,这样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招摇撞骗罪属于职务犯罪吗

关于招摇撞骗罪属于职务犯罪吗的法律问题。

一、招摇撞骗罪属于职务犯罪吗

招摇撞骗罪不属于职务犯罪,我国《刑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二类:

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

二、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有哪些

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对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情形具体细化,只有部分地方高院制定相关标准。一般而言,是否界定为“情节严重”,主要考虑:

1.是否存在多次招摇撞骗;

2.是否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权威;

3是否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来作为情节加重犯。

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判多久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二款,“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即对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量刑幅度内,处以较重的刑罚;情节严重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处以较重的刑罚。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主要是考虑到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职责,与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有必要对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威信给予特别维护。

触犯招摇撞骗罪的行为人,一般是利用被害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信任,以及对公职的向往和虚荣的心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被害人实施诈骗行为,满足自己对物质和非物质利益的欲望,伪造自己的真实身份,侵害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社会威信。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因为一时的鬼迷心窍,做出让自己会很终生的事情。同时,社会民众在没有充分调查和确认的基础上不要轻易相信他人,注意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避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相关内容:招摇撞骗罪的手段有什么?

一、招摇撞骗罪的手段有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二、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

(5)犯罪目的的不同。

三、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

(1)前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虽然也有“诈”的成份,但却是以“恫吓”被害人为特征,即对财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吓,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而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前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其直接侵犯的不仅可能是财产权,也可能是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只能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如果招摇撞骗的金额过于的巨大会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么在对招摇撞骗罪进行量刑时不仅会根据造成的非法利益,同时还是会根据招摇撞骗的次数、造成的后果以及冒充的对象来量刑的,这样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例如普通机关的行政干部冒充公安机关的干部,普通国家干部冒充高级职务的国家干部等。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如冒充党团员、高干子弟、烈士子弟、私营或集体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采购员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不能构成本罪,达到犯罪程度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犯罪。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通俗地讲就是到处行骗,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一般都具有连续性、多次性的特点。如果行为人只有一次这种行为的,原则上不宜以犯罪论处。上述两种要素必须同时具备并存在有机的联系,才符合招摇撞骗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出于虚荣心仅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但并未借此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坏构成招摇撞骗罪。如果行为人既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但并未借此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不构成招摇撞骗罪。如果行为人既有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又有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未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手段的,即两行为之间不存在有机联系的,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其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或者荣誉待遇,甚至是为了骗取爱情,玩弄异性等。但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强奸的故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那就是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了。例如冒充缉私人员,威胁走私分子交出走私物品;冒充司法人员,逼迫被告人家属与之发生性关系等,都应分别以抢劫罪、强奸罪等论处。如果不只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例如,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出于虚荣心的,单纯为了达到与他人结婚的目的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为了顺利住宿或购买车船票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都不构成本罪。

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例如普通机关的行政干部冒充公安机关的干部,普通国家干部冒充高级职务的国家干部等。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如冒充党团员、高干子弟、烈士子弟、私营或集体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采购员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不能构成本罪,达到犯罪程度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犯罪。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通俗地讲就是到处行骗,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一般都具有连续性、多次性的特点。如果行为人只有一次这种行为的,原则上不宜以犯罪论处。上述两种要素必须同时具备并存在有机的联系,才符合招摇撞骗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出于虚荣心仅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但并未借此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坏构成招摇撞骗罪。如果行为人既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但并未借此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不构成招摇撞骗罪。如果行为人既有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又有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未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手段的,即两行为之间不存在有机联系的,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其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或者荣誉待遇,甚至是为了骗取爱情,玩弄异性等。但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强奸的故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那就是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了。例如冒充缉私人员,威胁走私分子交出走私物品;冒充司法人员,逼迫被告人家属与之发生性关系等,都应分别以抢劫罪、强奸罪等论处。如果不只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例如,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出于虚荣心的,单纯为了达到与他人结婚的目的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为了顺利住宿或购买车船票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都不构成本罪。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招摇撞骗罪未遂构成犯罪吗

法律解析: 构成。招摇撞骗罪未遂涉嫌犯罪,因为招摇撞骗罪是行为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查看全文

招摇撞骗罪未遂构成犯罪吗

法律分析:招摇撞骗罪未遂涉嫌犯罪,因为招摇撞骗罪是行为犯;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查看全文

招摇撞骗罪未遂构成犯罪吗

法律解析: 构成。招摇撞骗罪未遂涉嫌犯罪,因为招摇撞骗罪是行为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查看全文

招摇撞骗罪未遂是否构成犯罪?

招摇撞骗罪是一种结果犯,但也存在未遂状态。行为犯是指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无需发生特定危害结果,即可成立既遂的犯罪形态。这里的特定危害结果,既包括实际损害结果,也包括现实的危险结果。相反,那种不仅实施刑法分则规定构成要件的行为,...查看全文

招摇撞骗罪未遂是否构成犯罪

招摇撞骗罪未遂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9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行为,处以不同程度的刑罚;本罪的主体为任何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权威及其正常活动;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查看全文

招摇撞骗罪未遂构罪吗

法律解析: 构成犯罪。招摇撞骗罪应属结果犯,存在未遂状态。行为犯是指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无需发生特定危害结果,即可成立既遂的犯罪形态。这里的特定危害结果,既包括实际损害结果,也包括现实的危险结果。相反,那种不仅实施刑法分则规定...查看全文

招摇撞骗罪未遂构罪吗?

法律解析: 构成犯罪。招摇撞骗罪应属结果犯,存在未遂状态。行为犯是指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无需发生特定危害结果,即可成立既遂的犯罪形态。这里的特定危害结果,既包括实际损害结果,也包括现实的危险结果。相反,那种不仅实施刑法分则规定...查看全文

招摇撞骗罪未遂构罪吗

法律解析: 构成犯罪。招摇撞骗罪应属结果犯,存在未遂状态。行为犯是指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无需发生特定危害结果,即可成立既遂的犯罪形态。这里的特定危害结果,既包括实际损害结果,也包括现实的危险结果。相反,那种不仅实施刑法分则规定...查看全文

招摇撞骗罪未遂构罪吗?

律师分析: 构成犯罪。招摇撞骗罪应属结果犯,存在未遂状态。行为犯是指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无需发生特定危害结果,即可成立既遂的犯罪形态。这里的特定危害结果,既包括实际损害结果,也包括现实的危险结果。相反,那种不仅实施刑法分则规定...查看全文

招摇撞骗罪未遂构罪吗

构成犯罪。招摇撞骗罪应属结果犯,存在未遂状态。行为犯是指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无需发生特定危害结果,即可成立既遂的犯罪形态。这里的特定危害结果,既包括实际损害结果,也包括现实的危险结果。相反,那种不仅实施刑法分则规定构成要件的行...查看全文

招摇撞骗构成犯罪吗

构成犯罪。招摇撞骗罪应属结果犯,存在未遂状态。行为犯是指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无需发生特定危害结果,即可成立既遂的犯罪形态。这里的特定危害结果,既包括实际损害结果,也包括现实的危险结果。相反,那种不仅实施刑法分则规定构成要件的行...查看全文

招摇撞骗罪未遂构罪嘛?

律师解答: 构成犯罪。招摇撞骗罪应属结果犯,存在未遂状态。行为犯是指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无需发生特定危害结果,即可成立既遂的犯罪形态。这里的特定危害结果,既包括实际损害结果,也包括现实的危险结果。相反,那种不仅实施刑法分则规定...查看全文

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法律分析: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构成界定为:_x000D_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_x000D_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_x000D_ 3、...查看全文

招摇撞骗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法律分析:招摇撞骗罪构成既遂的判罚规则:_x000D_ 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_x000D_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判处3-10年有期徒刑;_x000D_ 3、冒充警...查看全文

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此...查看全文

构成招摇撞骗罪既遂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构成招摇撞骗罪既遂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拘役最长为六个月,管制最长为两年,剥夺政治权利最长为五年。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构成招摇撞骗罪既遂怎么判刑?

法律分析:构成招摇撞骗罪既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比如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查看全文

构成招摇撞骗罪既遂怎么量刑?

法律分析:构成招摇撞骗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上述的规定从...查看全文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

招摇撞骗罪构成的要件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采用的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查看全文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分析:一、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1、最新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