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医保局《关于印发亳州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亳医保办〔2019〕3号)文件规定,新生儿监护人应当在新生儿出生
之日起3个月内,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及《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缴费参保手续,享受
自出生之日起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3个月后办理缴费参保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基
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参保需去药都银行薛阁支行签署医保费用代扣协议,等待银行扣
费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新生儿参保信息上传医保系统。新生儿出院前医保系统内能查询
到其参保信息,可以出院即时报销,不能查询到的,谯城区以内的医疗机构住院可后续在
就诊医院申请报销,异地就医的可携带住院资料回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申请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