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如何分割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妇女和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平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也可有所不同。
夫妻共有的房屋合分割使用的房屋,应当按照双方住房条件和照顾女方或者无过错方的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割房屋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当双方条件相同时,应照顾女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核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