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医疗费用报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二、没有医保卡如何报销
1、医疗保险必须连续缴交满三个月以上,第四个月才生效,才可以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可以在医疗保险生效以后,让公司统一去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医疗卡,并不需要住院证明。
2、医保卡还未领到,个人住院后也是可以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个人可以通过提供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中心报销。一般情况下,若个人未领到医保卡,可以到医保中心做一张专门用来看病的临时卡,以方便就医。
3、报销资料申请报销时需带齐医院的发票、总清单、医嘱证明、病历等材料。
4、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再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是报销80%的,床位费是有限额的,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是不报销的。
三、医保报销注意事项
1.购药报销
如果是参保人员需要对购买的药品进行报销需要携带医保卡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药店购买,医药费用可以直接刷卡结算,购药时也不会计入社会统筹,全部都是用个人账户进行结算,如果个人账户余额全部用完还可以用现金支付。
2.门诊报销
需要携带身份证保障卡等原件以及医生开具的诊断书前往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直接办理了,不过在进行门诊报销时,需要先扣除社保该年度个人账户的金额,再核对报销的金额。
3.住院报销
住院时需要参保人先缴纳医疗费用的押金,在出院时进行多退少补,没有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会进行报销范围。
法律依据:《社会保障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医疗费用报销的流程是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等材料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