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郑州试岗期不给工资怎么办
1、首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请求其及时支付工资;
2、在与用人单位协商后,单位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因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3、除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以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之后不履行的,或是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起诉状以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试用期不发工资的赔偿如下:
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2、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3、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总而言之,试用期不给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都应当给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可以打电话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