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应该不能免于治安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有四种: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一、不予行政拘留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