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办理北京户口的方法包括:应届生落户、工作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留学生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劳模落户、随军落户,每种方法都有特定的条件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非京籍应届生落户申请条件为: 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引进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或转型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较高。除此之外,还有下面两种种方式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创业艰难,突出难上加难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法律依据】: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第八条 市政府根据人口调控情况,确定并公布积分落户规模。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按分数由高到低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