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全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现在全国有43个城市允许满足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士办理。
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要本人带户口簿+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证、连续一年本市社保证、照片+照片回执去市出入境厅办理。
在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本人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照片+照片回执去市出入境厅办理。
满足条件的可以上市级出入境厅官网预约办理时间,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只能本人回户籍地办。另如果你是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要拿申请回单位盖批核章。
民法典规定异地可以办护照申请材料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如户口簿);
2)暂住地的户(房)主的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租赁备案凭证或者购房合同
4)合法稳定就业的人需要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需要提供在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6个月以上(部分城市要求一年)的证明等;5)全日制在读学生需要提供在读证明;6)1寸彩照。
如果需要为配偶办理居住证,需要出示配偶的居住证以及结婚证等关系证明,为未成年的子女办理居住证则需要出示父母的居住证以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签证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是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入、通过中国国境的许可证明。
第三条 颁发护照、签证的机关,在国内是外交部和外交部、公安部授权的机关;在国外是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