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医保卡是可以异地使用的。
一、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
尤其是进入2021年后,国家医保局发布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营范围扩大》,新增了15个省/市/自治区作为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地区。加上之前已在试运行的地区,现在我国实现普通门诊跨省结算的地区共有27个。
分别是: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四川、贵州、西藏、山西省、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异地住院还是异地普通门诊,实现医保卡跨省结算的前提条件是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否则只能手工报销。如果已经办理了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话,那么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也同步开通,就无需重新备案。
二、医保卡可以给家人使用
此外,今年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医保卡个人账户实行家庭共济。
依照政策,统筹基金报销之后的个人自付费用,可以通过本人现金支付,也可以通过个人账户支付。
改革后,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拓展。参加职工医保的子女们个人账户可以给自己的父母使用,实行家庭范围内的共济。
这对老百姓来说,无疑是个重大的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