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北京市社保补缴时间一般为5年内。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条例》的规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时限内缴纳。如果错过了缴纳期限,可以在5年内补缴。如果超过了5年,则需要向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特殊补缴手续。但是,特殊补缴手续的申请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并且需要经过社保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社保补缴的金额计算,一般采用的是实际工资和缴纳比例相乘的方式进行计算。因此,在补缴社保费用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工资证明和其他支持材料,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北京市社会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时限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应当加收滞纳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