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呢?这是国家对企业聘请残疾人员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手段。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比如说残疾人工资是66000,那么企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按照66000*2=132000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是66000,正常情况下企业可以税前扣除66000的工资费用。但是企业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税前扣除2132000的工资费用。
享受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企业应当满足哪些条件呢?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残疾人的工资,何时进行加计扣除?
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相关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具体来说,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把加计扣除的残疾人工资填在《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29行“(四)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项目里面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填的金额是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的金额。也就是说,这里只需填加计扣除的部分即可。毕竟,残疾人的工资已经包括在企业的工资费用里面了。
企业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有哪些?
1、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2、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薪酬的证明。
3、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4、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残疾人工资所得税加计扣除是否含各类保险?
残疾人工资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中,工资薪金总额不含各类保险。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而“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
同时“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所以说,残疾人工资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中,工资总额不含各类保险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