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三者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这是保护被继承人意志的体现。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在内容上有冲突的,则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相冲突的那部分内容依法无效,遗产按照被继承人的遗赠抚养协议处理即可。
一、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是什么?
(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
(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扶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九)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生效,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几种形式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以下几种形式:1、法定继承,遗产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来处理遗产,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2、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3、遗赠,被继承人将财产赠送给他人的,应当按照遗赠处理;4、遗赠扶养协议,被遗嘱人和他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
三、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力吗
遗赠抚养协议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被继承人,尤其是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立的老年人的权利,使其得以安享晚年,老有所养而制定的。同时,它也是根据权利和义务,尤其是继承权和扶养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而制定的。在全国各地,经常出现老人虽有子女,但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子女没有对老人尽必要的赡养扶助的义务,而在其被继承人死后却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情况。如果允许其继承,对其继承不加以限制,必然会导致权利义务的脱节,使得大量鳏寡老人无人供养,败坏了社会风气,侵犯了老年人,尤其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因而,法律明确规定,一般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按遗嘱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如果被继承与他人既定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如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没有抵触,则遗产分别按遗嘱和协议办理,倘内容矛盾,互相抵触时,应按遗赠扶养协议办理,遗嘱则全部或部分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